课程概览
时间:2025年11月21日(星期五)08:30 – 17:00 08:30 签到
地点:江苏 苏州 姑苏区平泷路158号 苏州吴郡逸庭酒店 三楼 吴郡厅
费用:符合参会要求的IPA会员免费;非会员2800元/人
要求:企业财务经理及以上级别
学分:6学分,完成学习后5-7个工作日,会员可登录中文官网,在“CPD记录”中查询学分
报名:请于2025年11月14日中午12:00前点击此处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并提交预报名信息。(如满员报名将提前截止)

注:
报名须知:本活动仅开放唯一报名方式,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仅用于活动咨询。
参课确认:协会于活动开始前1-3个工作日发送报名结果及出席确认信息至已报名会员预留手机或邮箱,如未收到请及时联系协会确认。
课程简介
随着中国税制改革的持续深化,增值税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已步入“深水区”与“攻坚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草案)》的审议及一系列关键政策的落地,标志着增值税正从“暂行条例”时代迈向“法律”时代。这一根本性变革,不仅重塑了税制框架,更对企业的基础管理、业务流程、商业模式和税务合规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机遇。企业财务人员以及管理者若仍停留在旧有认知,将难以应对日益复杂的税务环境,甚至可能因理解偏差而引发重大的合规风险与经济损失。
面对立法变革,企业如何将文本转化为行动?本课程正是这一问题的关键解决方案。
课程将通过系统对比新旧法规,精准定位风险与机遇,同时提炼核心筹划理念,帮助企业构建合规管理框架,并最终落地为具体操作措施。给企业提供从理解到应用的完整“路线图”,助力企业在改革浪潮中稳健驾驭,智胜未来。
课程收益
- 深度解析,把握立法进程与条例核心变化
- 洞见趋势,了解政策动向与未来改革方向
- 强化合规,掌握风险防控方法与应对策略
- 优化筹划,实现企业税负优化与价值提升
讲师介绍
吴老师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人才库成员
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后续教育特聘讲师
吴老师是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人才库成员,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后续教育特聘讲师,省级“稽查能手”,经济(税收)畅销书作者,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硕士研究生导师。江苏省宿迁市拔尖人才第一层次培养对象。 先后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税务师事务所、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税务机关等单位。在企业财务管理、税收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税政管理、涉税培训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出版专著:《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与税会差异纳税调整》《个人所得税实务:政策解读 实务操作 案例分析》《土地增值税实务与案例》《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实务与案例》《企业重组财税处理实务与案例》等专著十六本。
课程内容
8:30 签到
9:00 课程开始
模块一、增值税法中【热点】【难点】【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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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5%的征收率取消了吗?
二.一般纳税人还能简易计税吗?
三.购进贷款服务相关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四.增值税法对集团资金拆借有什么影响
五.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哪些新规则
模块二、增值税立法后的变化与对纳税人的影响与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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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的原理与实质
- 劳务并入服务的影响没那么简单
- 境内、境外判定的原则的重大改变
- 从应税行为到应税交易
- 视同应税交易在增值税立法后的新旧对比
- 立法后无偿提供服务无需视同应税交易的重大影响
- 视同应税交易销售额立法后的重大变化与应对:无偿市场价格+偏低偏高依法核定
- 立法后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变化
- 立法后委托代销与总分机构转移货物、不动产何去何从
- 非应税交易新概念与进项抵扣的新变化
- 进项税转出与进项税不得抵扣的区分
- 视同应税交易销售额的判定:是否还需按照顺序判定
- 视同应税交易税务风险推送
- 无偿转让股票特殊计税方式
- 征收补偿款从免税到不征税的变化与影响
- 政府征用企业土地的增值税变化及进项税的处理案例
- 立法后剔除单位为员工提供服务条款的影响与应对
- 立法后保险赔付、资产重组中房地产转移何去何从
- 集团内部具有金融牌照的财务公司储蓄利息是否征收增值税
- 不征税收入在实操中的风险与规划
- 资产重组不征增值税政策立法后的影响与案例分析
- 非应税交易与不属于应税交易的联系与区别
- 非应税交易的对应的进项税额可否抵扣问题
- 条例关于非应税交易进项税额抵扣的新变化与影响
- 简易计税 36 个月不能变更在立法后的变化
- 一般计税与简易计税的正确认识
- 不同计税方式供应商的选择
- 不同计税方式下价格的拟定
- 增值税立法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表述的变化
- 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注意的实务风险
- 简易计税总结一览表
- 条例征求意见稿有关计税方法的主要规定
- 增值税税率/征收率一览表
- 税率/征收率分拆的实务解析
- 设备维保的的适用税率与征收率
- 融资租赁、售后租回的税率
- 特殊税率/征收率总结一览表
- 立法后混合销售“货物+服务”时代终结
- 立法后混合销售“主业计税”时代终结
- 兼营与混合销售在实务中的区分难点
- 三大混合销售例外情形风险与方案
- 条例征求意见有关兼营与混合销售的主要规定
- 立法后删除差额计算销售额的含义
- 价外费用立法后的有何变化
- 销售额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无正当理由在立法后的变化与应对
- 从政府取得资金的增值税判定误区
- 不征税发票的开具情形与注意事项
- 支付赔偿金是否需要取得发票
- 收取承兑利息的增值税开票方式
- 出租方没收押金的增值税征税问题
- 条例征求意见稿有关销售额的主要规定与应对
- 本次立法中进项税抵扣的主要变化及重大影响
- 取消进项税定义中的相关性及影响
- 购进贷款服务进项税抵扣的变与不变
- 餐饮服务、娱乐服务等抵扣的变化与应对
- 统借统还、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变化
- 低价销售货物的进项税抵扣
- 采购农产品,3%与 1%供应商选择
- 农产品采购进项税抵扣总结与分析
- 支付或者负担的概念对抵扣的影响
- 产品非正常损失如何计算转出的进项税税额
- 非增值税应税交易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问题
- 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差额征税的变化
- 现行增值税差额征税总结一览表
- 现行增值税差额征税全额开票
- 物业公司转售水电气的风险与防范
- 差额征税申报表填报实务风险
- 转让限售股的差额扣除与买入价的确定
- 股票转让增值税计税方法与案例分析
- 现行增值税留抵退税的规定与风险防范
- 留抵退税实质与理解
- 预缴增值税与留抵退税的转化
- 立法后免税范围的变化
- 立法后对于放弃优惠的变化
- 如何正确理解放弃减免税:先上车再下车
- 现行增值税优惠政策一览表
- 条例征求意见稿有关税收优惠的具体规定
- 立法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原则:一个前提、三个时点
- 实务中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困境与方案
- 未开票收入实务中的解决方案
- 预收开票理论与实务博弈
- 预缴增值税中应关注的规划点
- 建筑业预缴实务操作与误区
- 现行预缴增值税一览表
- 条例有关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具体规定
二.关于增值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模块三、增值税立法后业务中的涉税风险与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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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与其他税种联动的风险与应对策略
二.增值税与印花税
三.增值税与房产税
四.增值税与土地增值税
五.增值税与个人所得税
六.业务运营中的增值税风险与应对
七.资本运作中的增值税风险与应对
八.资产重组不征增值税政策立法后的运用与案例
16:30 讲解结束,互动问答
17:00 课程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