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规定与标准
IPA是一家专业会计师协会,与会计行业、商界及工业界紧密合作,致力于支持、提升、保护并维系一个合格会计师群体。IPA制定了一套详细的专业与道德准则。所有IPA会员都必须遵守这些准则以维持其会员资格。
IPA行为准则
IPA弘扬并推动多元化与包容性,任何违背这些价值观的行为都将被视为违反行为准则。此外,IPA与每位会员都保持着专业关系,我们希望持续保持。所有IPA会员及非会员均须时刻保持高度的诚信与专业素养,在面对IPA员工、管理人员、同行以及IPA主办或其他活动的参与者时,时刻维护IPA的道德与专业行为准则。
专业与道德准则
IPA要求所有会员在职业及专业活动中恪守最高标准,这不仅代表其个人,也代表IPA及所有其他会员。专业与道德准则由理事会直接通过公告发布,或由会计职业与道德准则理事会(澳大利亚,简称APESB)制定。
通常情况下,若 APESB 准则涉及相同议题,APESB 的准则、指南说明或权威解释将取代现有的IPA公告。然而,如果相关准则不存在,则由IPA理事会发布的公告将持续有效。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会员有义务遵守由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澳大利亚,简称AUASB)发布的所有准则、指南说明和权威解释,以及由澳大利亚会计准则理事会(简称AASB)发布的所有准则、指南说明和权威解释。
会计职业与道德准则理事会(澳大利亚,APESB)
APESB 的主要目标是:
维护公众利益,制定并发布适用于各专业机构会员的专业与道德准则。专业与道德准则包括但不限于:
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
其他各类专业声明及联合指南说明;以及
与会计行业相关的其他道德议题或类似关注事项。
提供一个正式且严谨的平台,以公开、及时、独立和前瞻的方式,对专业与道德准则进行审议、颁布和批准。
在新准则颁布之前,新修订准则稿将被公开征求公众意见。IPA将积极寻求会员对这些准则草案的反馈,您的意见随后将被纳入IPA提交给 APESB、AUASB 或 AASB 的最终意见书中。 如需了解更多关于 APESB 的信息,请访问 apesb.org.au。
自管型养老保险基金(SMSF)审计师 — 撤销能力标准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特许会计师协会(CA ANZ)、澳洲会计师公会(CPA Australia)以及公共会计师协会(IPA)(统称为“会计团体联盟”)现已撤销《自管型养老保险基金(SMSF)审计师能力要求》。此举旨在简化SMSF审计师的能力框架并消除现有的重复内容,这并未改变对SMSF审计师的实际能力要求。
该文件最初于 2008年2月发布,规定了三大专业会计师团体中签署SMSF审计报告会员的最低能力要求。它构成了2012年12月ASIC发布的《第12/1687号类令:经批准的自管型养老基金审计师能力标准》的基础。随着时间推移,该类令已被以下规定逐渐取代,因此 ASIC 现已将其废除:
《1993年养老金行业监督法》(SIS)及《1994年养老金行业监督法规》
由AUASB发布的审计与鉴证准则
由APESB发布的《APES 110 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包括独立性准则)》中的专业、道德和独立性要求
成为 ASIC 认可的SMSF审计师的注册程序,包括SMSF审计师能力考试
ASIC 与澳大利亚税务署(ATO)的监管监察职责
重要提示:SMSF审计师能力考试所需的知识框架已在ASIC 官方网站的学习目标中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