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 AU最近一期提案主要专注于税务咨询服务及备受争议的《税收法案》7A部分。
建立税务咨询(金融产品)服务监管框架及其它修订
IPA AU递交一份有关理财规划师提供税务咨询服务的监管立法草案。
将理财规划师纳入现存监管制度极为重要。如此一来,便可确保监管政策能够在各税务咨询方式之间贯彻有效的实施,而不用考虑咨询服务供应方因素。在《税务代理服务法案(TASA)》颁布之际,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便已明确规定在2013年6月30日之前,金融牌照持有者及其授权代表可向客户提供税务代理服务。如前所述,财务咨询师不用根据TASA规定的专业及职业道德准则进行申请,便可为客户提供税务建议。对此,IPA AU认为,理财规划师应该与其他税务咨询供应方一样,共同遵守监管框架。
审查7A讨论稿实施情况
澳大利亚助理财长已于2012年宣布,税务理事会将针对《所得税评估法案》第三部分7A条款实施情况组织一次评估审查。IPA AU特对该讨论稿递交了一份提案。
《所得税评估法案》第三部分7A条款的实施带来了高昂的合规成本和行政成本,为此我们需要审核该条文规定。7A条款显示了执业者在处理小企业业务时经常遇到的一个问题易发区。由于企业主经常会无意间违反法律规定,所以他们都在尽力掌握7A条款的规定——即便执业人员一直在努力向其解释法律的影响。此外,执业人员自己在理解和实施条文过程中的困难进一步加剧了这种情况。该法案在实施以来进行了多次修订,7A条款变得越来越复杂,以至于执业人员难以完全理解其规定。而将公司受益人的未付现值权力(UPEs)引入7A条款,极大增加了信托结构小企业的合规成本。IPA AU也曾致力于审查7A条款,因此对于此次审查行动表示全力支持。
原载自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协会《公共会计师》2013年6-7月号,第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