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英国财务报告理事会(FRC)发布了题为《有效的企业管理:后续步骤》与《董事会与风险:与企业、投资者以及咨询师的讨论纪要》的两份报告,称企业应改进向投资者呈报商业活动所面临的战略风险的方法。
FRC希望能够确保企业的陈述式报告主要集中于战略风险和重大营运风险,而非不加区别地将所有企业都会面临的各种风险罗列出来。用于指导企业构建内部控制的《特恩布尔指南》(Turnbull guidance)即将更新,而FRC将考虑是否相应地对《英国公司治理准则》(UK Corporate Governance Code)进行修订,以反映其在风险治理工作方面的经验教训,并确保目前仍在进行的关于持续经营与流动性风险的“夏曼征询”(Sharman Enquiry)的结论得到充分考量。
FRC的建议包括:1、审计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应得到扩展,将对年度报告整体的考量与确保报告整体的公允和公正纳入其中。2、修订审计准则,确保审计人员每次均需报告其对年度报告整体审阅的结果,而非目前仅当他们发现年报信息与财务报表所含信息不一致时才需报告。3、建立一个新的财务报告实验室,促进创新,消除影响有效报告的障碍。4、要求企业每10年至少进行一次审计服务招标,如果未进行招标则应给出合理解释。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