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澳大利亚政府出台了《2012年公司立法修订法案(审计加强)》,该修订法案要求在澳大利亚执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幅度提高审计质量,并且接受监管机构更为严格的监管行动,以便提升公司审计的透明度。
该项法案还要求一旦审计师事务所对10家及以上的公司提供了审计服务,则该事务所就必须公布审计透明度年报。此外,修订法案也赋予了公司监管机构新的权力——可以公开谴责那些自身内部控制或是在某个特定审计案例存在缺陷并且尚未得到纠正的会计师事务所。
与此同时,上述法案也明确了审计人员在对同一家企业提供审计服务的时间达到5年后必须强制轮换的规定继续实施,但是新增了2年的延展期,在此期间审计人员不得与原审计客户发生利益冲突,此举的目的在于确保审计师不会因为强制轮换而影响到已有的专业技能和经验水准,进而损害到审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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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会计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