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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当局放宽银行准入准则

香港特区政府宣布将于5月18日在宪报刊登《2012年银行业条例(修订附表七)公告》,5月23日提交立法会,预计7月12日生效。修订旨在更新若干进入香港银行业市场的准则,其中包括删除目前有关申请银行牌照的机构必须持有客户存款总额不少于30亿元及总资产不少于40亿元的发牌要求,以减少对一些经营稳健及信誉良好的本地及国际金融机构在港营运业务的限制。

公告同时将删除目前若干限制,以便利境外银行透过在本地成立附属公司,进入香港市场。

香港金融管理局表示,一些国际金融机构的恒常业务并不包括接受存款,因此修订将容许更多合资格的本地和国际机构参与香港的金融市场,同时不会影响香港银行体系的稳定。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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