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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勤建议生产性植物会计处理延伸至牲畜

原标题为:德勤支持修改生产性植物的会计处理,建议将适用范围延伸至涵盖生产性牲畜

德勤针对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的征求意见稿ED/2013/8《农业:生产性植物》发布了意见函。德勤欢迎IASB关于使用《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IAS 16)下的成本模式或重估价模式而非《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农业》(IAS 41)下的公允价值减出售费用模式计量生产性植物的建议修订,并对该等建议修订表示支持,但提出了一系列不同意见。德勤认为,IASB应进一步考虑修订的适用范围,特别是IASB应当就将相关建议修订延伸至涵盖生产性牲畜开展进一步调查、广泛活动和审议。

德勤赞同IASB提出的主要理由:当生产性植物成熟后,其不再发生重大生物转化,且与生产厂房类似并须遵循与之相同的计量要求。然而,德勤认为该相同方法也可同样应用于牲畜,并指出在资产持有人并无意图改变其资产用途(在资产有用寿命结束时基于辅助用途出售除外)的情况下,这将消除因公允价值变动而所导致的报告收益的波动性。

德勤认为,IASB应进一步考虑该修订的适用范围,特别是进一步考虑相关建议修订是否应当延伸至涵盖为生产而非宰杀所持有的牲畜(例如,生产羊毛的绵羊、生产鸡鸭蛋的鸡鸭和生产牛奶的奶牛)。存在可提供可靠公允价值的生产性牲畜的活跃市场并不能改变该类生物资产的性质,因此德勤认为原则上没有理由不将关于生产性植物计量的建议修订同样应用于生产性牲畜。德勤并未发现需区分这两类生物资产的任何直接令人信服的理由。

虽然德勤提出上述针对生产性牲畜的建议,但该意见函表示,德勤不反对IASB最终确定关于生产性植物的建议修订,并开展涉及生产性牲畜的项目的第二阶段。

该意见函提出的其他意见包括:

·德勤同意,在生产性植物能够投入生产之前应以累计成本计量(与自建的机械项目的计量方式一致)

·德勤不同意IASB关于在大多数情况下单独核算多年生植物根茎的影响并不重大的意见,并要求制定将IAS 16的概念应用于该等植物的额外指引

·德勤建议任何修订终稿应包含涉及下列两个方面的额外指引:生产性植物何时被视为“达到成熟期”因而可停止费用资本化,及针对植物从生长至成熟期间相关费用的会计处理

·德勤并不认为生产性植物与其他类别的不动产、厂场和设备本质上存在显著区别而有必要额外提供更多披露,并认为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可能额外披露并非属于财务性质且无需在通用目的财务报表中提供(如,关于生产力、植物生长时间概况、实物数量的披露)

·德勤赞同建议的过渡性规定和关于首次采用的考虑事项,但提出了在确定修订终稿时应予考虑的若干后续和其他事项(包括涉及分类、重分类和减值的后果和事项)。

 

来源:德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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