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Sign In

IASB发布对IFRS10和IAS28修订

近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合并财务报表》(IFRS 10)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联营和合营企业中的投资(2011)》(IAS 28)的小幅修订。
IFRS 10和IAS 28(2011)在如何处理投资者与其联营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销售或投入的要求上存在差异,此次修订消除了这一差异。
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当一项交易涉及一项业务(无论该业务是否存续于子公司),应全额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当一项交易涉及的资产不构成一项业务,即便这些资产存续于子公司,也应按相应比例确认利得或损失。
修订将于2016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务年度生效。
eIFRS的订阅用户可以从eIFRS网站上下载《投资者与其联营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销售或投入(对IFRS 10和IAS 28修订)》的全文。
原文链接:IASB issues Sale or Contribution of Assets between an Investor and its Associate or Joint Venture (Amendments to IFRS 10 and IAS 28)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Footer logo
Ask A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