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销售额3万以下小微企免征营业税增值税 在现行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的基础上,从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将月销售额2—3万元的也纳入暂免征税范围。
立信德豪:未与立信中国合并 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声明,与立信中国的合并“在短期内未能落实”,即暂不存在两家事务所即将合并的情况;德豪(BDO)国际网络的唯一香港成员所为立信德豪;立信中国开设立信联合(香港)的行为则“明显违反”了德豪(BDO)国际的规例;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如何开展家庭办公室业务 一般来说,会计师事务所在提供家庭办公室服务时会采用“产品中性”或“产品兼容”两种商业模式中的一种。产品中性商业模式是为了获得预付款、项目或小时收费而提供服务。通过产品中性模式提供的典型服务往往在本质上涉及行政管理、高级规划或生活方式,还可能包括会计和税务工作、房地产和继任计划、门房等支持性服务。产品兼容商业模式与产品中性商业模式的内容相似,只是多了投资管理和人寿保险这样的金融产品。
FASB明确管理层的持续经营责任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今日发布了一项新的财务报告准则,明确管理层有责任对组织持续经营的能力是否存在重大疑问进行评估,并通过财务报表附注提供相关披露。
值得关注的24个英文会计站点中国会计视野推荐了24个值得关注的英文会计站点,具体网址详见:http://news.esnai.com/33/2014/0918/106527.shtml。
外商独资中外合资银行注册资本最低10亿 9月19日,中国银监会发布6号令:《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已于9月11日通过已经中国银监会主席会议,正式发布。《办法》沿用现行《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准入条件未发生变化。不过,将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的规定补充纳入《办法》。中国银监会数据统计显示,2013年底,在中国3949家银行业法人金融机构当中,外资法人金融机构共有42家。
COSO内控新框架更具广泛适应性 这一由美国科索委员会更新的《内部控制———整合框架》,于去年甫一发布就受到国际内部控制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在中国内控建设方兴未艾的当下,COSO内控新框架无疑提供了更为丰富的经验启发。在业内人士看来,新框架更具广泛适应性。
SEC任命新的首席会计师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上月末(8月26日)正式宣布任命原德勤美国公司的副主席詹姆斯·施努尔(James Schnurr)为其新任首席会计师。据了解,施努尔将于今年十月开始履新。他将接替前任保罗·比斯维克(Paul A.Beswick)。保罗于2007年9月加入SEC成为一名雇员,自2012年起担任首席会计师。SEC的首席会计师办公室主要负责设定与执行会计审计政策,同时改善公众公司审计师的专业表现。该办公室旨在增强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相关性,确保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及可信性。
中国税务总局完善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管理 日前,中国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完善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管理,将申报退(免)税时须提供出口货物收汇凭证的出口企业情形由9类调整为5类,取消了4类重复或难以执行的出口企业情形,方便基层税务部门执行,提高退(免)税效率。
IASB发布对IFRS10和IAS28修订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联营和合营企业中的投资(2011)》的小幅修订。修订将于2016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务年度生效。
税收征管法修正案:偷税漏税拟追溯20年 中国税收征管法修订稿近期做出了较大调整,主要新增和修改以下四方面内容:针对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等税制改革的特点,建立对自然人的税收管理体系;完善纳税人的权利体系,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健全税收征管基本程序,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健全争议解决机制,补充争议解决的处理方式。
中注协印发会计所信息化建设奖励办法 《办法》共10条,分别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奖励资助依据、申请条件、评选原则、奖励资助数量与金额,以及结果公示等方面做出规定。《办法》规定,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奖励评选工作由中注协组织开展,每年评选1次,自2014年起至2016年结束,每次奖励的会计师事务所数量为15家左右,奖励金额为50万元。
中国税总细化营改增跨境应税服务免税政策 中国税务总局修订并重新发布了新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和规范了铁路运输、邮政和电信业跨境应税服务的增值税免税管理。此次修订并重新发布《办法》,重点做了两个方面的补充和调整。一是结合营改增试点推行进度,在跨境服务类别中补充了邮政服务、收派服务和电信服务;二是吸收了税企双方对原《办法》提出的建议,在办税流程、备案资料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债券持有期间的收益应缴营业税 近日,中国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债券买卖业务营业税问题的公告》,明确金融企业从事债券买卖业务的,以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买入价应以债券购入价减去债券持有期间取得收益后的余额确定。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为全部收益,包括利息收入。
天职国际美国两大成员所合并 天职国际在美国的两家最大规模成员所:天职菲尔绍克劳斯(Baker Tilly Virchow Krause,LLP)将与帕兰特比尔德(ParenteBeard)事务所合并,组建成为全美最大的会计与咨询事务所之一。合并后的事务所将在全美29个城市拥有约2500名专业人员,年收入达到4.75亿美元。合并预计将于10月1日生效,新事务所将以芝加哥为总部,并继续使用天职国际(Baker Tilly)的这一品牌。合并后的事务所将成为全美规模最大的12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IASB发布IAS 12 修订草案 近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IAS 12)的修订草案。IAS 12主要用以规范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内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此次公布的修订方案题为《未实现损失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其中的指引明确了如何对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债务工具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进行会计处理。修订草案的出台是为了解决实务操作多样性,主要涉及实体报告税收损失的情况。公众意见征求期为120天。
中国税务总局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方式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简称《评价指标》)。10月1日起,全国税务系统将据此指标体系,采用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相结合的方式评价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进一步规范纳税信用管理,保证评价结果的统一性,提高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评价指标》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针对纳税人涉税行为是否违法违规,参考失信行为中体现的纳税人主观态度、遵从能力、实际结果和失信程度等,分别设计了1分、3分、5分、11分的扣分标准。例如,未按规定保管税控专用设备造成遗失的按次扣1分,损毁或擅自改动税控装置则一次性扣11分。以上信息主要从税务管理系统中采集。值得关注的是,纳税人存在税种优惠资格申报材料虚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非善意接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规定期限内未补交或足额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等行为的将被直接判为D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