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中小型企业实施小组(SMEIG)发布了有关《中小型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两份问答终稿。该等问答文件并非强制性指引。
2012年第3期问答《退一步考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指出,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IAS 39)的确认和计量规定而非《中小型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部分和12部分的选择权仅针对IAS 39而言。不允许中小型企业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IFRS 9)。
2012年第4期问答《处置子公司时累计汇兑差额的转出》指出,在处置子公司时折算为列报货币所产生的累计汇兑差额不得计入损益。
预计这两份问答文件暂时将是SMEIG发布的最后两份问答文件,因为IASB已承诺对准则开展实施后复核并且该过程的初步行动已在筹备当中。
来源:德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