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 Wilson(澳大利亚人力资源协会总裁)
澳洲企业应该积极采取措施优化企业员工的性别比,以便改善公司高管和董事中女性比例仅为10%-12%的现状,公众普遍认为该比例应该保持在40%左右。
那些在员工性别平衡方面做得最好的企业也仅通过一张简单的计分表来衡量此工作的进展。他们在对公司女性高管进行调查访问后,便会提出一些能够快速优化员工性别比的操作理念。
如果公司在男女员工比例以及工作场所性骚扰方面的政策不够明晰,不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或者不对违反者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则性别比优化成效便不会持久。
另一个卓有成效的推动力来自于更为灵活的工作安排,让员工在工作的同时能兼顾家庭,这对于单亲家庭来说尤为重要。公司对员工子女的关怀对于好员工也极具吸引力。如果女员工的工作能力很强,但与之共事的男同事却怀有性别歧视倾向的时候,安排专人倾听女员工的心声或者适当给她们施压也不失为一种好办法。要实现性别比例平衡任重而道远,然而如果做得好的话,公司将会收获一帮工作勤奋、条理清晰、忠心耿耿的女员工。
Judith van Unen(公平公正国际维权组织的联合首席执行官)
你可能认为有关工作中的性别平等价值底线的争论已屡次证明:企业应该“全面接受”性别平等,但统计数据显示仍然有相当多的企业老板不理会性别平等的问题。
几乎各行各业都存在男女同工不同酬的差别待遇,导致男女员工的终生收入存在极大悬殊。此处的酬劳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种收入,比如奖金、佣金、由于晋升限制而衍生的其他收入。这对女员工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包括生活成本、子女保育、住房、医疗以及教育支出等,并最终影响到她们退休后的养老保障问题。
我们这个时代最显著的社会变化就是女性的经济能力得到提升,但随之也带来了一些社会影响,这在男女双方的家庭责任分工方面表现尤甚。也许更多的男性领导应该学习人力资源理论,研究该理论对公司、股东以及员工所产生的财务效应。只有这样,他们才会总结经验,倡导男女收入公平,为女性提供更多的晋升机会,从而促进企业全面健康发展。
Helen Conway(职场女性机会均等机构董事)
工作中的性别平等问题由来已久。性别平等不仅涉及公平问题,而且能帮助企业健康发展,因此某著名研究机构对职场中男女员工机会均等的观点表示支持。企业必须充分意识到这一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不平等问题,并对这些措施及其成效进行监督和评估。企业会争相雇佣才能出众的人,那些对男女员工一视同仁的企业会拥有更大的竞争优势。
在过去的25年里,职场女性机会均等机构(EOWA)在争取澳洲职场性别平等方面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今后将继续努力。今年3月份,Ellis部长宣布将对机构进行一系列改革,目前正在起草法规使这些改革措施得以付诸实施。
通过实施改革,EOWA将拥有更大的权力来制约体系内的机构,并能为企业提供建议和支持。为达到新法规的要求,EOWA将继续同各家企业密切合作,为企业实现员工性别平等的平稳过渡和最优化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Julie McKay(联合国妇女署澳大利亚全国委员会执行董事)
企业员工性别平等问题在澳洲企业中经常被提及。让女性员工全面参与企业各个层面的工作,不仅有利于实现性别平等,更有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壮大。国家社会和经济模式研究中心去年的研究结果表明,性别是造成澳大利亚人收入差距的最主要因素之一,而该差距每年会给国家经济带来数十亿的损失。
联合国妇女署曾发布副标题为“平等至关重要”的“妇女赋权原则(WEPs)”,旨在帮助私有部门调整现行政策法规或制定新法规,以实现对妇女的赋权。该原则强调企业应推动性别平等、为妇女赋权采取行动。
联合国妇女署澳洲委员会鼓励澳洲企业通过CEO发表支持声明的方式来贯彻实施“妇女赋权原则”。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西太平洋银行等澳洲领先企业均已承诺将致力于实现职场员工的性别平等。
Yolanda Vega(澳大利亚妇女工商会首席执行官)
男性和女性在体力和智力上都有所不同,因此对工作环境的要求也不同。就目前情况来看,是无法实现平等的。
1972年仲裁委员会声明男女应该同工同酬。1984年性别歧视法案出台。现如今已到2011年,但男女之间存在的诸多不平等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尽管男女平等已获得有关法律的支持,但实际操作中更需要大众的支持。男性和女性需要拥有同样的工作自由度以便能兼顾家庭。雇主理应对女性的职业周期进行了解并相应地调整企业的经营活动,否则将会面临优秀女员工流失的风险。
如今有这样一种趋势,女性开始在家办公,以便能够同时满足她们自己和家庭的需求。现代女性有能力、有学历、有技能,企业主们必须看到这种潜在的竞争力,企业要想生存就必须顺应时代发展变化的新要求。
此外,我们还应更多地关注文化问题,为不同群体(妇女、男士、儿童或社区居民)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Kate Ellis(国会议员,妇女地位联邦部长)
要实现社会公平,就必须实现性别平等;从解决澳洲人才短缺以及老龄问题、增强国际竞争力的角度来讲,实现性别平等还具有经济意义。政府、企业和社团都需要制定综合的战略措施、承担相应的义务来实现性别平等。政府出台了《性别歧视法案1984》、《公平工作法案2009》来推进实现工作中的性别平等,还投资了200亿资金用于儿童保健,并实施了全球首个父母带薪假计划方案。
澳洲的企业也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在日常工作中支持性别平等,灵活安排工作以便男女员工能兼顾家庭。同时对男女员工的工资收入平等问题进行年度审查,设定计划目标提高女性在中高级管理层乃至董事会层面所占的比例。通过“职场女性机会均等机构(EOWA)”以及相关立法工作的开展,政府的改革措施为企业实现员工性别平等提供了支持。
我们会继续致力于改善澳大利亚男女员工性别平等方面的现状,这不仅对男女员工自身有利,而且也有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
原载自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协会《公共会计师》2011年8月-9月号,第28-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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