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会计师协会90年的历史中始终位于一线与会员一起努力,尽全力倡导与宣传其宗旨。
作为澳大利亚历史最悠久的专业代表团体之一,IPA见证了政府、政策和立法的巨大变化,作为使命的一部分,IPA始终会向国家领导人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关切。
今年也不例外。
在充满变化和挑战的一年里,IPA 董事会和高管向各级政府提交了22份提案,从特许经营到破产建议,包括澳大利亚税务署、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税务从业人员委员会和总检察长部。
IPA还代表特殊利益集团和委员会,向政府和主要行业表达关切。
随着全球企业引入净零政策,更多行业变革的改革可能会出现,2022年将会同样繁忙。

以下是2021年IPA代表其会员提交的一些提案。
2019新冠病毒后增强澳大利亚创新能力的政策选择—《2021年小企业白皮书》
本白皮书描绘了一幅“澳大利亚表现平庸且失去机会的清醒画面”,并指出,根据对大量本地和国际数据源的调查统计分析,澳大利亚的工业,在创新和研发方面落后于许多发达国家。
白皮书称:“这不可避免地助长了澳大利亚在生产力方面长期糟糕的表现。”
在2015年的第一份小企业白皮书中,IPA指出,提高企业生产率或效率的持续失败,是澳大利亚经济的一个关键问题。该报告称:“第三份小企业白皮书中的证据证实,自那以后情况继续恶化。分析显示,2006年至2018年,澳大利亚私营企业的技术效率在所有行业都有所下降。”
“我们认为,自本世纪初以来,澳大利亚私营部门在创新和效率方面表现平淡的一个关键原因是,企业未能利用该国世界级大学和其他政府资助的研究机构强大的研究文化。”
白皮书详细的有力证据指出,缺乏校企合作是澳大利亚将科研资本转化为产品创新方面位居世界最低效国家之列的关键原因。
报告还提出了一系列建议,旨在鼓励世界级创新和研发方面政府的政策和法规,特别是在落后的中小企业部门中,如何通过微调打开这一潜在丰富的未来增长和繁荣源泉,并最终帮助澳大利亚经济避免过度依赖目前狭窄且可能不稳定的基础。
2021年11月提交国库部的提案:审查资不抵债的贸易安全港
IPA总体上支持安全港条款,但也认为需要更多时间和数据来准确评估其有效性。就(临时)变更而言,IPA建议考虑对何时使用这些规定进行保密自愿披露。
IPA还建议国库部需要进一步定义或澄清“适当合格实体”的含义,如果从业者要保证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和中小企业得到他们需要的建议和帮助,就需要确定性来保证他们最好的生存机会。
这些提案要求就IPA回答的一些问题提供更多信息,包括IPA的担忧和会员的意见:
- 安全港条款是否有效?
- 安全港的可用性对董事的行为有什么影响?
- 安全港的可用性对债权人和雇员的利益有何影响?
- 安全港对破产交易的基本禁令有何影响或相互作用?
- 您对疫情破产交易暂停的体验如何,这是否影响了您对安全港条款的看法或体验?
- 您是否知道安全港被滥用的情况?目前所有的反馈都是没有,即没有人意识到滥用条款的情况。
- 进入安全港的先决条件是否合适?
- 法律是否提供了足够的确定性以使其有效使用?
- 是否需要澄清顾问的角色,包括谁有资格成为顾问,对他们有什么要求?
- 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安全港意识是否足够?
- 关于潜在的合格顾问,哪些障碍或冲突(如果有)限制了您与寻求安全港咨询公司之间的接触?
- 是否有其他影响使用的可访问性问题?
- 您希望看到对安全港条款和/或对资不抵债交易的基本禁令做出任何改进吗?
2021年8月提交国库部的提案:不得已的补偿计划
IPA 在其提交的文件中写道,原则上并不反对不得已的补偿计划(CSLR),但是反对法案中提出的CSLR设计。
IPA表示担心拟议的计划:
- 将成为首选方案,而不是真正“不得已”的方案;
- 有可能成为面临诸多挑战的行业沉重负担;
- 不公平地豁免某些行业参与者,例如产品供应商。
IPA 认为,应该根据今年早些时候对澳大利亚金融投诉局 (AFCA) 进行的审查来考虑 CSLR。提案表示,鉴于 AFCA 为 CSLR 的一部分提出了主要角色和职能,因此必须充分考虑 AFCA 的审查结果。
该提案还提出了对成本的关注,表示不支持该计划的拟议结构。该结构将使AFCA能够收回未支付的费用,但无法解决未支付消费者赔偿的原因。
此外,提案还在《责任分担政策》(shared responsibility Policy)中表示,“公平等原则将规定,消费者损失和投诉的责任应由金融部门平均分担”。
2021年6月提交给澳大利亚税务署(ATO)的咨询文件—过渡到加强客户验证
IPA在提交的文件中表示“2006 年反洗钱 (AML) 和反恐融资(CTF) 法案不涵盖二级职业,例如会计师、律师和房地产经纪人”,因此文件中提出了一些担忧:
- 咨询文件一开始并没有明确说明澳大利亚税务从业人员理事会(TPB)有责任确保税务从业人员在验证客户时应采取合理谨慎的态度;
- 税务从业人员可能正在从事其他中介机构(例如法律从业人员)转介给他们的工作;
- 接受过渡期。预计从业者将自愿采用新标准,目的是在初始过渡期后使其成为强制性标准。
原载自公共会计师协会会刊《公共会计师》(Public accountant)2021年12月-2022年1月刊,第28-29页,《公共会计师》数字资讯中心:www.publicaccountant.com.au